广州市

刊发广州市两级法院最新执行法律法规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恢复执行申请书(模版)

点击复制标题网址

——温馨提示——

已复制到剪贴板,可粘贴到下一处。


时间:2025-08-27   查看:1061

编者按:申请恢复执行须知  一、提供材料  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恢复执行申请书  (二)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复印件)  (三)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中止执行情形消失的证据材料  二

恢复执行申请书(模版)_页面_1.png

申请恢复执行须知

  一、提供材料

  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恢复执行申请书

  (二)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复印件)

  (三)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中止执行情形消失的证据材料

  二、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提供上述材料,收齐材料之前,恢复执行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应准确填写恢复申请执行表,表内所填写的申请恢复执行人联系地址以及受送达人的联系电话等为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内容,我院向上述地址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与人民法院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申请人没有提供财产线索或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不实,本院依职权又无法查实被执行人财产及原中止执行的情形尚未消失的,则不予恢复执行。

  


本文标签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